2017-04-06 11:46:04 浏览数:0
关于12级李佳等同学考试违纪的处理决定
在2014年7月4日进行的《大学英语Ⅳ》考试中,
12级国经3班 李 佳 (学号20129111)
12级国经4班 毛文君 (学号20129212)
李佳同学拿别的同学的试卷,毛文君同学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,其行为构成考试作弊。该科成绩为零分,由于以上2名同学的认错态度较好,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,根据《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舞弊行为的处理规定》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。
二〇一四年七月六日
青岛农业大学经管学院